赵尚志纪念馆藏品入藏标准
作者:
赵尚志纪念馆藏品入藏标准
藏品是纪念馆业务活动的基础,馆内藏品的数量和质量,直接影响到整个馆的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等规定,结合了赵尚志纪念馆的性质和任务特点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藏品征集范围
(一)反映东北抗日联军内容的专题类文物。
(二)反映辽西地区不同历史时期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文物。
(三)比较珍贵的近现代革命文物。
(四)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、标本。
二、入藏标准
(一)文物是具有文化、科学、艺术价值的历史遗存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藏品价值至少具备其中之一。
(二)入藏文物应是有代表性的实物。
(三)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、代表性。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,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。
三、入藏程序
(一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根据征集范围、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;
(二)会同其他科室鉴定、定名;
(三)登记编目,入帐建档。
四、文物征集原则
征集小组在征集文物过程中,必须坚持下列原则:
(一)遵纪守法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文物工作人员守则》;
(二)坚持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征集方法,既征集典型的有代表性的珍贵文物,特别要抢救征集具有较高历史、艺术、科研价值的文物;
(三)对每年征集的文物和有关的文献史料,必须及时登记列入文物藏品总账和分类账,并做好整理、保护等相关工作;
(四)每年年底前,对本年度的征集工作做出评估和总结,以更好做好相关征集工作;
(五)对于本市民间收藏的文物及传世文物鼓励收藏者捐献,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。
六、藏品交接
(一)藏品到馆后,馆长、副馆长要对藏品进行审查,在确认无误后,填写《入藏凭证》,由部门主任签字,送交库房。
(二)向捐赠人发放《赵尚志纪念馆藏品捐赠证书》。
赵尚志纪念馆藏品征集工作流程
一、赵尚志纪念馆征集小组负责征集和接收捐赠,制定专人负责征集捐赠工作。
二、对所有拟征集文物进行真伪鉴定和评估。遇重要价值或数量较多文物时,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和评估,并对拟征集文物提出意见。
三、由藏品保管部门负责确定征集品的门类和数量,收集捐赠材料,以备报请征集、捐赠。
四、由藏品征集小组具体负责征集、捐赠藏品项目确认接受数量 。
五、根据拟征集文物的来源确定文物征集的方式,分为购买、接受捐赠等。
六、通过征集入馆的藏品,经手人要做好科学记录,搜集原始资料。
上一页
下一页
上一页
下一页
2024-06-01
2024-06-01
2024-06-01
2024-06-01
2024-05-22